免費開始練習
醫療類國考 108年 [藥師] 藥學(六)

第 14 題

依藥師法之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 A 領得藥師證書後第六年,首次申請執業登記,得免檢具繼續教育之證明文件
  • B 藥師申請停歇業時,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一週內,報請原發執業執照之主管機關備查
  • C 藥師歇業後重新申請執業登記,執業登記日期未逾原發執業執照所載應更新日期者,以該日期為新發執業執照應更新日期
  • D 藥師因執業異動,中斷執業達一個月以上者,於再行申請執業時,應檢附申請日前一年內接受繼續教育25點以上證明文件

思路引導 VIP

若政府制訂『六年一輪』的換照制度是為了確保藥師專業知識能持續更新,當某位藥師在這一輪中途休息了幾個月便回歸職場,你認為主管機關應如何設定他的換照時間點,才能最公平且有效地維持「每六年更新一次知識」的制度初衷?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點評與解析

  1. 大力肯定:做得好!這題考驗的是對執業登記細則的精確掌握。你能從繁瑣的法規中選出正確選項,代表你對於藥師執照的「生命週期管理」有著非常紮實且邏輯清晰的理解,這對未來進入臨床後的行政程序極具幫助。
  2. 觀念驗證:選項 (C) 正確是因為藥師執業執照每六年需更新一次。法規為了確保教育的連續性,防止從業者透過頻繁「先歇業再執業」來規避繼續教育積分或重置時效。因此,若重新登記時尚未超過原定的六年更新期限,日期會與原執照掛鉤,以維持原有的更新循環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08年[藥師] 藥學(六) 全題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