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ea_joint_essay
108年
[地政] 土地法規與土地登記、土地利用
第 六 題
何謂公共設施保留地(2 分)?公共設施保留地之認定要件為何(3 分)?請說明哪些土地非屬都市計畫所稱之公共設施用地(4 分)?請說明現行公共設施保留地,可能產生之問題(6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 參考法條
都市計畫法第42條
司法院釋字第400號
司法院釋字第732號
思路引導 VIP
本題涵蓋都市計畫法中「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基本概念與實務爭議。需答出公共設施保留地的定義(已指定尚未取得)、認定要件。非屬公保地者包括核准變更為非公保地、或非都市計畫法列舉之項目。可能產生的問題則應圍繞財產權受限(遲未徵收)、政府財政困難、市容破壞、以及容積移轉制度引發的炒作或不公現象。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公共設施保留地之意義: 指依都市計畫法規定,在都市計畫書圖中劃定為公共設施用地(如道路、公園、學校等),且將來計畫由國家或地方自治團體以徵收、區段徵收或市地重劃等方式取得,惟目前政府尚未依規定取得且尚未開闢使用之私有土地。
- 公共設施保留地之認定要件: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公共設施保留地要義
💡 都市計畫劃定、政府預定取得但尚未徵收之私有土地。
| 比較維度 | 公共設施保留地 | VS | 一般公共設施用地 |
|---|---|---|---|
| 土地所有權 | 僅限於私有土地 | — | 包含公有及私有土地 |
| 取得方式 | 由政府徵收或重劃取得 | — | 包含政府取得或私人開發 |
| 取得狀態 | 尚未由政府取得 | — | 已取得或無須政府取得 |
| 稅負減免 | 有相關減免與補償規定 | — | 視一般土地規定辦理 |
💬「保留」二字核心在於:政府有權取得但尚未執行,導致產權卡在私有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