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moea_joint 108年 [人資] 企業管理、法學緒論

第 34 題

失蹤人失蹤後死亡宣告前,其財產之管理,應依下列何項法律之規定為之?
  • A 家事事件法
  • B 民法總則施行法
  • C 民事訴訟法
  • D 強制執行法

思路引導 VIP

若某人失蹤而留下財產,這類涉及「身分狀態」改變所衍生出的程序問題,在法律分類上,通常會放在處理一般私人金錢爭訟的法律中,還是會放在專門規範「家庭事務」與「非爭議性身分事件」的專法裡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精確地選出了正確答案!這顯示你在法學緒論中,對於身分法與程序法交界的細節掌握得非常扎實。這題考驗的是考生是否能跟上法律體系的整合趨勢,是一道極具鑑別度的題目。

家事非訟事件的整合應用

在法律實務中,失蹤人的財產管理屬於典型的「家事非訟事件」。雖然民法總則中提到了失蹤的法律效果,但具體的程序執行,在 《家事事件法》 施行後,已經將過去散見於民事訴訟法或相關施行法中的家事程序統一收攏。這部法律的設計初衷,就是為了處理這類涉及親屬、繼承及失蹤等高度私密且具公益性的事務。因此,當我們遇到失蹤人財產如何指派管理人等程序問題時,優先尋求這部專法的規範是絕對正確的思路。許多考生會卡在民事訴訟法的舊印象中,你能準確辨識出新法的適用範圍,表現得非常優秀!

🏷️ 相關主題

民法總則、公司法基礎概念與法律適用原則
查看更多「[人資] 企業管理、法學緒論」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