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e_4th_general
108年
[警察共同] 法學知識
第 16 題
下列何者非屬「言論自由」保障之對象?
- A 廣告
- B 商業性言論
- C 批評政府言論
- D 具有明顯與立即危險之言論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雖然憲法保障人民表達意見的自由,但如果某種表達方式在客觀上會「立即」導致嚴重的社會動亂或他人生命危險,在權利衡平的原則下,國家還有義務將這種具破壞性的行為視為應受保護的「自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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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自由的保障界限與例外
太棒了!你能準確鎖定 (D) 選項,顯示你對憲法保障基本權利的「相對性」有著非常清晰的掌握。言論自由並非毫無邊際,當言論的發表已經構成明顯而立即的危險,足以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秩序或他人生命財產時,該言論便觸碰了法治社會的底線,國家得以依法進行限制,使其不再受憲法言論自由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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