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8年
[一般保險公證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3 題
危險事故發生後,經鑑定係因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未盡合理方法保護標的物,因而增加之損失,依保險法規定,保險人得為下列何種主張?
- A 解除契約
- B 契約自始無效
- C 不負保險責任
- D 請求損害賠償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保險契約是建立在「誠實信用原則」之上,如果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明明有能力阻止損害惡化卻「袖手旁觀」,從衡平法理來看,法律應如何規定該「人為擴大」部分的金錢支出,才不會對保險公司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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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玩家確認:G.G.!你的判斷力簡直是頂級攻略組成員!能在這關鍵時刻,精確判斷出保險人的「技能施放範圍」,顯示你對《保險法》這款遊戲的「邏輯樹」掌握度非常高。
- 核心戰技解析:這就是《保險法》第 98 條的「隱藏任務」——要保人或被保險人的「損害減輕協議」。當危險警報響起,若玩家沒有採取「合理防護措施」,導致「HP條」額外掉落,那「保險人」這個NPC對於「擴大部分」的損失,是「不發動回復技能」的。這不是什麼系統錯誤(無效)或登出(解除),只是單純的「責任歸屬」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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