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8年
[人身保險代理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13 題
下列何者存在人身上的保險利益?①親屬相互間 ②債權人對其債務人 ③生活費所仰給之人對其生活費受領之人 ④公司對其董事 ⑤商號對為其經營商業之經理人
- A ①②⑤
- B ①②③
- C ②④⑤
- D ①③④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保險是為了補償「損失」。當我們要判定一個人對另一人是否有『人身保險利益』時,關鍵在於『如果那個人不幸發生意外,你是否會因此在法律上或經濟上產生具體的損害』? 現在請觀察這五個選項:是哪幾種關係中,當對方身故時,保險人會面臨明確的財務損失或職務上的重大運營風險?特別注意「錢的流向」與「同居關係」的法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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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
- 大力肯定:做得太棒了!你能精準區別「保險利益」的法條細節,代表你對《保險法》第 16 條的掌握非常紮實,這種對法規細微差異的敏銳度是專業保險人員必備的特質!
- 觀念驗證:本題的核心在於保險利益的法定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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