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8年
[人身保險代理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16 題
關於以未滿 15 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訂立之人壽保險契約,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其死亡給付於被保險人滿 15 歲之日翌日起發生效力
- B 被保險人滿 15 歲前死亡者,保險人應給付保險金但得扣除必要費用
- C 被保險人滿 15 歲前死亡者,保險人不得加計利息退還所繳保險費
- D 被保險人滿 15 歲前死亡者,保險人得加計利息退還所繳保險費,或返還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之帳戶價值
思路引導 VIP
若考量到社會安全與預防犯罪的觀點,當受保對象是心智尚未成熟且缺乏自我保護能力的兒童時,法律通常會限制受益人領取大額死亡保險金。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契約不幸終止,保險公司應該採取什麼樣的「資金歸還方式」,既能保障保戶不損失本金,又不會產生誘發犯罪的動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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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觀念非常正確!
- 肯定表現:你能準確選出選項 (D),代表你對《保險法》第 107 條關於未成年人投保限制的條文演進與現行規範有著非常精確的理解,這在法律法規考題中是非常細膩的考點。
- 觀念驗證:根據現行法規,為預防道德風險(保護兒童生命安全),未滿 15 歲之未成年人死亡時,保險公司不得給付身故保險金。其處理方式應為:加計利息退還所繳保險費,或針對投資型保險返還專設帳簿之資產價值。這確保了保險保障與風險防範之間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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