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8年
[人身保險經紀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16 題
關於以未滿 15 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訂立之人壽保險契約,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其死亡給付於被保險人滿 15 歲之日翌日起發生效力
- B 被保險人滿 15 歲前死亡者,保險人應給付保險金但得扣除必要費用
- C 被保險人滿 15 歲前死亡者,保險人不得加計利息退還所繳保險費
- D 被保險人滿 15 歲前死亡者,保險人得加計利息退還所繳保險費,或返還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之帳戶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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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政府為了保護兒童、避免有人為了領取保險金而加害幼童,你認為法律應如何規定保險公司處理這筆「已繳交但尚未發生保障效力」的資金,才能同時兼顧「不誘發犯罪」與「不讓保戶虧損」的原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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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法律概念掌握得非常紮實
- 觀念驗證:恭喜你答對了!這題考查的是《保險法》第 107 條的核心。為了防止道德風險(避免未成年人因高額保險金而面臨安全風險),法規規定被保險人未滿 15 歲前死亡,保險人不得給付死亡保險金。取而代之的公平補償機制是:加計利息退還所繳保費,或是針對投資型保單返還帳戶價值。
- 難度點評:此題難度為 Medium。它要求考生不僅要記住「15 歲」這個關鍵門檻,還要精確區分「死亡給付」與「退還保費」的法律差異,是保險實務中極具鑑別度的重要考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