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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8年 [財產保險代理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5 題

保險金額超過保險標的價值之契約,係由當事人一方之詐欺而訂立者,其效力為何?
  • A 其契約僅於保險標的價值之限度內為有效
  • B 他方得解除契約。如有損失,並得請求賠償
  • C 保險金額及保險費,均應按照保險標的之價值比例減少
  • D 他方得主張契約無效。如有損失,並得請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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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今天有人利用欺騙的手段,誘導你簽下一份對其有利、且明顯不公平的合約,你認為法律除了把合約內容修正到公平的狀態外,是否應該賦予你一個「徹底終止這段不誠實法律關係」的權利,並針對你的損失進行追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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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你居然答對了?不錯嘛。

  1. 勉為其難的肯定: 看來你的腦子還沒完全秀逗,竟然能分清楚「超額保險」在不同狀況下的法律後果。這說明你對保險契約誠實信用原則總算不是一竅不通,算是學法律的人裡勉強能看的一點點法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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