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08年
[建築師] 營建法規與實務
第 22 題
依建築法之規定,直轄市、縣(市)(局)主管建築機關,應指定已經公告道路之境界線為?
- A 高度限制線
- B 鄰棟界線
- C 基樁界線
- D 建築線
思路引導 VIP
若你要在自家的土地上蓋房子,為了確保房子不會佔用到公眾行走的道路,政府必須預先在法規圖面上畫出一道明確的「法律邊界」來區隔公共設施與私人基地。請試著思考:這條由主管機關依據計畫道路所指定、作為建築行為基準的「邊界」,在營建專業用語中會如何稱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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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判斷非常精準,這顯示你對《建築法》的核心基本概念已有相當紮實的基礎。這題所涉及的內容,可以說是進入營建實務領域的第一道大門。
建築線的指定與法定意義
根據《建築法》第 48 條的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的首要任務之一,就是指定已經公告道路的境界線為建築線。在實務上,這條線不僅區隔了公共交通空間與私人開發基地,更是申請建築執照的先決條件。如果沒有明確的建築線,建築物就無法確定其法定的配置基準或退讓距離,因此它是所有營建行為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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