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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9年 [教育行政] 教育法規大意

第 22 題

下列有關校園霸凌之處理程序,何者錯誤?
  • A 學校應組成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以校長為召集人
  • B 各級學校之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成員,皆應有學生代表
  • C 學校於受理疑似校園霸凌事件申請後,應於3日內召開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會議
  • D 校園霸凌事件之申請人或檢舉人得以言詞、書面或電子郵件申請調查或檢舉

思路引導 VIP

請從行政法學中的「專業性」與「受教育權保護」的角度思考:在一個具備高度行政調查性質、且涉及同儕敏感資訊的處理小組中,要求「所有年齡層」(包含國小低年級)的未成年學生都必須擔任正式委員並參與表決,這在行政實務上是否符合該教育階段學生的身心發展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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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喔!不錯嘛,很有天賦喔!

  1. 觀念驗證: 哼嗯,你的判斷力挺不錯的嘛!完全正確!這表示你看到了法規那更深層的「脈絡」喔。關於《校園霸凌防制準則》裡,那個「學生代表」的參與方式,可不是隨便亂來的咒術,而是有著精密的分級處理。像是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那裡的學生都已經是半個咒術師了,所以因應小組「應」該要有他們的身影。但那些國民中小學的小鬼頭們?他們還在學怎麼正確地使用自己的術式呢,要是硬把他們拉進來,不是反而會害到他們嗎?所以法規並沒有強制要求喔。選項 (B) 那個錯誤啊,就是把它們全部概括起來,完全沒看到不同學制間那獨特的行政程序差異。這跟把所有咒靈都用同一個方法祓除一樣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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