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09年
[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概要
第 23 題
下列何者非屬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辦法所適用之對象?
- A 新竹縣
- B 基隆市
- C 高雄市那瑪夏區
- D 雲林縣北港鎮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在現行的行政層級中,當某類區域雖然具備『地方自治團體』的法律身分,但其行政歸屬卻是在『直轄市』之下時,其預算來源與一般的『縣轄鄉、鎮、市』會有什麼本質上的法律適用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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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肯定:做得好!你能精準辨識出「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的分配對象,顯示你對財政收支劃分法與地方制度法的交集已有深入理解,這在行政法與地方自治領域屬於進階觀念。
- 觀念驗證:依據《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辦法》第 2 條,本稅款之分配對象明確列為:直轄市、縣(市)。選項 (D) 鄉鎮市雖屬基層自治團體,但在實務上係併入「縣」之基準分配。而 (C) 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雖具公法人地位,但其財源依《地方制度法》第 83-2 條規定,係由直轄市專案補助或另有財源,不適用此中央分配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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