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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考試 109年 [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概要

第 23 題

下列何者非屬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辦法所適用之對象?
  • A 新竹縣
  • B 基隆市
  • C 高雄市那瑪夏區
  • D 雲林縣北港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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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在現行的行政層級中,當某類區域雖然具備『地方自治團體』的法律身分,但其行政歸屬卻是在『直轄市』之下時,其預算來源與一般的『縣轄鄉、鎮、市』會有什麼本質上的法律適用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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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辦法第7條規定:「普通統籌分配稅款分配各級地方政府之金額,應依下列方式計算:一、第三條第一款之款項,以總額之百分之六十一點七六分配直轄市、百分之二十四分配縣(市)、百分之八點二四分配鄉(鎮、市)。二、第三條第二款之款項,全部分配縣(市)。準用直轄市之縣參與直轄市分配。」由法條原文可知,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之分配對象僅包含「直轄市」、「縣(市)」以及「鄉(鎮、市)」。檢視各選項,選項A新竹縣屬於「縣」,選項B基隆市屬於「市」,選項D雲林縣北港鎮屬於「鎮」,皆符合法條明定之分配對象。而選項C高雄市那瑪夏區為直轄市下轄之「區」,並不在該法條所列之分配對象範圍內,故非屬本辦法所適用之對象,正確答案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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