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高等考試 109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

第 13 題

13 會計憑證關係現金、票據、證券之出納者,非經何者簽名或蓋章,不得為出納之執行?
  • A 審計人員或其授權人
  • B 機關長官或其授權人
  • C 出納人員或其授權人
  • D 主辦會計人員或其授權人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在組織的內部控制制度中,若要防止出納人員隨意動支公帑,必須由哪一個『獨立於執行單位之外』、且專門負責『審查帳目合法性』的靈魂人物先進行把關,出納才能依據其指令執行收付?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本題測驗會計憑證涉及出納作業時的核准權限。根據《會計法》第101條規定:「會計憑證關係現金、票據、證券之出納者,非經主辦會計人員或其授權人之簽名或蓋章,不得為出納之執行。對外之收款收據,非經主辦會計人員或其授權人之簽名或蓋章者,不生效力。但有特殊情形者,得報經該管主計機關核准,另定處理辦法。」由法條明文可知,只要會計憑證關係到現金、票據或證券的出納事項,依法必須經過主辦會計人員或其授權人的簽名或蓋章,否則不得執行出納作業,因此選項 D 為正確答案。

🏷️ 相關主題

會計法規與政府會計制度
查看更多「[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