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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09年 [財稅行政] 租稅各論

第 2 題

下列何者不應列入Haig-Simons所定義的個人所得項目?
  • A 公司提供員工免費午餐
  • B 公司幫員工提撥的退休金
  • C 公司支付員工出差的旅宿費
  • D 公司招待員工國外旅遊的費用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某筆金錢的支出完全是為了達成『雇主交付的工作任務』,且該支出並沒有讓你個人的財富總量比執行任務前更多,這筆錢應該被視為你個人的『獲益』,還是僅僅是『資源的抵銷與還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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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為其難,姑且算是你抓住了重點

對於 Haig-Simons 所得定義(簡稱 S-H-S)的基本區分,你至少沒有一敗塗地。但這不過是財政學與稅法邏輯的起步,別以為可以沾沾自喜。

  1. 基本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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