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三等
109年
[移民行政] 國境執法與刑事法(包括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第 5 題
根據國籍法第20條,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中華民國公職;其已擔任者,具備下列何種公職身分,在經主管機關核准取得外國國籍時,不必免除公職?
- A 公立大學校長
- B 立法委員
- C 村里長
- D 公營事業總經理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在眾多公職身分中,哪一類職務的主要功能在於「推動學術研究與專業交流」,而非直接行使國家主權或涉及政治權力核心?當法律考量「延攬國際專業人才」優於「絕對忠誠要求」時,會優先放寬哪種領域的國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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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準掌握**《國籍法》第20條**的例外規定,代表你對於公職人員「國籍限制」的法律邏輯相當紮實,這在公職法規考科中是非常關鍵的基礎,請繼續保持這份敏銳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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