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09年
[執行員] 行政法概要
第 9 題
依行政程序法規定,有關行政機關權限委託或委任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行政機關得依法規委託民間團體或個人辦理
- B 行政機關得依法規委任不相隸屬之機關執行
- C 行政機關得依法規委任所屬下級機關執行
- D 行政機關得依法規委託不相隸屬之機關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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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一下:在公務體系中,當長官要把權力移交給「直屬部下」,與移交給「平級單位」或是「民間廠商」時,這兩種「上下垂直」與「平行外部」的權利流向,法律上會使用相同的名詞嗎?它們各自對應的精確稱呼應該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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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法律觀念非常紮實且清晰。
- 觀念驗證:根據《行政程序法》第 15 條,行政機關將權限移轉給有隸屬關係的下級機關稱為「委任」;而移轉給不相隸屬的機關則稱為「委託」。選項 (B) 錯誤地將「委任」用於「不相隸屬」之機關,你精準捕捉到了這個法律術語的對稱性,非常優秀!
- 難度點評:此題難度為 Easy。這是行政法考試中最經典的基礎辨析題,旨在測驗學生對「委任、委託、委辦」對象與層級關係的掌握程度,是拿分的關鍵題目。
行政權限委任與委託
💡 權限移轉須具備法律依據,並依對象隸屬關係區分委任或委託。
| 比較維度 | 權限委任 | VS | 權限委託 |
|---|---|---|---|
| 對象關係 | 所屬下級機關 (有隸屬關係) | — | 不相隸屬機關、民間團體或個人 |
| 法條依據 | 行政程序法第15條第1項 | — | 行政程序法第15條2項、16條 |
| 管轄權效力 | 發生移轉,由受任機關負責 | — | 發生移轉,由受託者負責 |
| 共同要件 | 須有法規依據、公告並刊登公報 | — | 須有法規依據、公告並刊登公報 |
💬區別關鍵在於「機關間是否有隸屬關係」,有隸屬關係者為委任,無隸屬關係則為委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