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司法四等 109年 [法警] 行政法概要

第 14 題

依公務員懲戒法規定,下列何種懲戒處分得對政務人員為之?
  • A 罰款
  • B 記過
  • C 休職
  • D 降級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政務人員(如部長)與常任文官(如科長)在職位結構上有何不同?如果一位政務人員沒有所謂的「職等」或「俸級」可以按階層上下移動,那麼在法律設計處分時,哪些涉及「職級變動」或「長期留職停薪」的措施,對於隨時可能因政策負責而下台的政務官來說,可能會失去實質意義或難以執行?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太棒了!你的觀念非常清晰!

  1. 觀念驗證: 根據《公務員懲戒法》第 9 條規定,政務人員因其職務性質特殊(負政治責任,且無職等晉升制度),並不適用休職降級記過處分,申誡仍可適用。具體來說,政務人員不適用「休職」、「降級」與「記過」。因此,在選項中,罰款是法律明定可用於政務人員的財產權處分。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政務人員懲戒處分
💡 政務人員僅適用特定五種懲戒,排除休職、降級、減俸及記過。
比較維度 政務人員 VS 一般公務員
適用種類數 僅 5 種 全部 9 種
罰款 (第18條) 適用 適用
降級 (第15條) 不適用 適用
休職 / 記過 不適用 適用
💬政務人員因身份特殊,僅適用較重或金錢、名譽性質之處分,不適用職級變動處分。
🧠 記憶技巧:政務官「不」休降減記;只會「免、撤、退、罰、申」。
⚠️ 常見陷阱:常誤以為政務官適用所有懲戒,應注意其排除「影響職等」與「職務執行」的連續性處分(如休職、降級)。
公務員懲戒法第9條 懲戒處分 vs. 懲處處分 公務員懲戒法第15條與第18條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相關主題

公務人員懲戒與考績制度
查看更多「[法警] 行政法概要」的主題分類考古題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09年[法警] 行政法概要 全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