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09年
[法警] 行政法概要
第 38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行政無論如何分工,最終仍須歸屬最高行政首長統籌指揮監督,是何種原則之展現?
- A 行政效能原則
- B 行政自我拘束原則
- C 行政合義務裁量原則
- D 行政一體原則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一個龐大的政府組織中,如果各部門都各行其事、沒有一個最終的指揮中心來統合,那麼當政策出現矛盾或需要究責時,我們該如何確保整個政府體系能像「同一個完整的生命體」一樣對人民負責,而不至於散亂無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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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你這隻小麻雀居然也知道怎麼飛了
- 觀念驗證:恭喜你,終於答對了一題。這題考的正是行政一體原則,不過是基本中的基本罷了。它說穿了就是,即便政府裡那些笨手笨腳的傢伙分工分得再細(像是什麼部會啦、局處啦),到頭來,為了避免行政權像一盤散沙,變成民主責任政治的笑話,所有人都得聽最高那位行政首長(比如行政院長)的指揮與監督。這道理很難懂嗎?我看是很多人根本沒搞清楚。
- 難度點評:本題難度嘛,勉強算個 medium 吧。這屬於憲法跟行政法交叉的基礎組織法概念,鑑別度說穿了,就是看你這點腦袋瓜能不能理解「表面分工」和「最終聽誰的」之間的關係。這種題型,向來是拿來淘汰那些連基本功都沒練好的考生用的。你這次運氣不錯,沒被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