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申論題
109年
[法院書記官] 行政法與法院組織法
第 一 題
📖 題組:
法院設立審級制度,試問:
法院設立審級制度,試問:
📝 此題為申論題,共 2 小題
小題 (一)
審級制度之目的何在?(10分)
思路引導 VIP
本題為法院組織法之基礎法理題,配分10分宜精簡扼要。答題時應從「防錯(糾正裁判錯誤)」、「權利保障(落實憲法訴訟權)」以及「法制統一(終審法院之功能)」三大面向切入,條列式精要說明即可獲取高分。
小題 (二)
懲戒法院組織法所定之審級制度為何?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參審員之資格為何?(15分)
思路引導 VIP
看到此題應直接聯想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改制為「懲戒法院」後,關於「一級二審制」的制度變革,以及職務法庭引入「參審制」的具體規定。作答時需分別援引《懲戒法院組織法》與《法官法》的相關條文,分點說明審判級制與參審員的積極與消極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