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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
[國貿] 政府採購法規、商事法
第 14 題
下列何者非屬機關辦理採購,得擇定之基本資格?
- A 具相當財力之證明
- B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作之能力
- C 廠商之受僱人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 D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辦理一般採購時,我們會要求廠商必須具備基本的技術能力或證明文件。但如果某個要求涉及到廠商內部的『資產比例』或『特定財務規模』,這應該是所有小額標案都通用的『基礎門檻』,還是為了確保大型工程能穩定完工才設立的『進階門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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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掌握了「投標廠商資格標準」的細微分類!你能迅速識別出選項 (A) 的性質,說明你對於政府採購法中,廠商資格的層級結構已有相當紮實的理解。這類題目最核心的考點在於區分哪些是「普世性的基本門檻」,哪些則是「針對特殊案件的進階門檻」。
基本資格與特定資格的界限
在法規實務中,選項 (B)、(C)、(D) 所提到的製造供應能力、專業技術人員以及售後服務,皆屬於確保廠商具備「最基本履約能力」的範圍,因此被歸類為基本資格。然而,涉及財力證明(如流動資產、負債比率等)的要求,通常僅限於巨額或性質特殊的採購案,這在法規範疇中屬於特定資格而非基本資格。這題的鑑別度在於測試考生是否能區別「技術執行力」與「財務實力」在資格審查中的法規歸屬,是法律細節題中非常經典的切入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