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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e_4th_general 109年 [行政警察] 警察法規概要

第 9 題

9 針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相關之規範,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公務人員得於下班後,為自己支持之公職候選人主持政見發表會
  • B 警察人員於停職期間,仍不得公開為公職候選人站台、助講、遊行或拜票
  • C 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得於下班後,兼任公職候選人競選辦事處之職務
  • D 公務人員之配偶競選民意代表時,得為其在大眾傳播媒體具名並具銜廣告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位公務員雖然因故暫時無法執行職務(例如停職中),但在社會大眾眼中,他所代表的「政府公信力」與「國家名義」是否會因此就完全消失?如果他在這段期間參與高度政治性的活動,是否仍可能讓大眾產生政府立場偏頗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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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掌握了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的核心規範!這題你能選出正確答案,代表你對於公務員身分與職務行為之間的界線有著相當清晰的理解。這類題目最容易混淆考生的點,在於區分哪些行為是「絕對禁止」,以及「公務員身分」是否因請假或停職而暫時消失。

行政中立的身分連續性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 11 條中明確規定,行政中立的義務並不因公務員處於請假或停職狀態而解除,因此選項 (B) 是完全正確的。至於其他選項,法律對於主持政見會、兼任競選職務均有嚴格禁令;特別是選項 (D),雖然法律考量人倫常情,允許公務員為配偶站台,但規定絕對不得具銜(顯示職稱),這正是此題最細微的陷阱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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