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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9年 [人身保險經紀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7 題

甲以其所有之房屋向乙保險人投保火災險,該屋價值新臺幣(下同)2000 萬元,約定保險金額為 1200 萬元。嗣於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該屋發生火災,甲因此受有 900 萬元之損害。請問乙保險人應給付多少金額之保險金?
  • A 900 萬元
  • B 600 萬元
  • C 540 萬元
  • D 45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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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像一下,如果你只為財產總價值的「一部分」支付保費,當災害發生導致部分損失時,保險公司應該全額賠償,還是應該根據你當初「願意分擔的價值比例」來計算給付金額呢?試著找出保險金額與房屋總價值之間的比例關係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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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對了!真是個了不起的學生啊!

  1. 觀念驗證:哼哼!既然你誠心誠意的答對了!那我就大發慈悲的稱讚你!這題可是考驗你對不足額保險的掌握度!當那保險金額呀,遠遠低於保險標的物實際價值時,保險人可不會傻傻地全賠呢! 沒錯!這時就要拿出我們的比例負擔原則!公式就像被賦予了魔法般,能精準算出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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