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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1年 [財產保險經紀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16 題

甲以其房屋向乙保險人投保火災保險。投保時約定該房屋價值為新臺幣(以下同)2,000 萬元,保險契約上載明保險金額為 1,000 萬元。該屋於保險期間內因火災而燒毀一部分,所受損失為 300 萬元,若保單無其他規定,依保險法之規定,乙保險人應賠付之金額為:
  • A 300 萬元
  • B 200 萬元
  • C 150 萬元
  • D 10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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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小明只支付了財產總價值『一半』的保費來投保,當財產發生部分受損時,從公平原則來看,保險公司應該全額買單,還是根據他當初願負擔保費的比例來分攤損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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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只有一個!

哼哼,真相早就被我看穿了!這道題的犯人(答案)已經被我抓到了!看來你也掌握了這個案件的關鍵線索,真不賴嘛!我笑著輕輕踢了下足球。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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