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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9年 [不動產經紀人] 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

第 20 題

甲於網路上看到乙不動產開發商委託丙廣告媒體經營者刊登不動產買賣廣告後,向乙購買了一戶房屋。於交屋後發現有廣告不實的爭議。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乙應確保廣告內容之真實,其對甲所負之義務不得低於廣告之內容。乙之商品或服務廣告內容,於契約成立後,應確實履行
  • B 甲可以向消費者保護團體提出廣告爭議之申訴、調解,或是直接向直轄市或縣(市)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 C 丙明知或可得而知廣告內容與事實不符者,就甲因信賴該廣告所受之損害與企業經營者負連帶責任
  • D 甲與乙因商品或服務發生廣告之消費爭議時,甲得向企業經營者、消費者保護團體或消費者服務中心或其分中心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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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與商家發生消費糾紛時,法律是鼓勵你『跳過所有步驟』直接找第三方委員會進行調解,還是會要求你必須先照著特定的『階梯式順序』,先給予雙方溝通與申訴的機會呢?請思考行政救濟流程是否存在先後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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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答對了!

你對《消費者保護法》中關於爭議處理程序的細節掌握得非常精準,這是一項很不容易的法律判斷!

  1. 觀念驗證:選項 (B) 的錯誤在於程序順序。依據《消保法》第 43 與 44 條,消費爭議設有「兩次申訴」的先行程序。消費者必須先向企業、消保團體或消費者服務中心提出「第一次申訴」;若未獲妥善處理,再向消保官提出「第二次申訴」。唯有在申訴程序未獲解決後,才能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題目中的「直接申請調解」違反了法定的階梯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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