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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9年 [記帳士]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

第 47 題

依商業會計處理準則規定,關於外來憑證及對外憑證應記載事項,下列何者錯誤?
  • A 負責人姓名
  • B 憑證名稱
  • C 統一編號
  • D 交易內容及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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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回想一下:當兩家公司進行買賣並開立正式憑證時,為了符合稅務機關與會計審核的要求,最重要的是識別『交易的法人主體』還是『該單位的個人領導者』?哪一項資訊對於釐清『稅務權利義務』是不必要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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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第5條規定:「外來憑證及對外憑證應記載下列事項,由開具人簽名或蓋章:一、憑證名稱。二、日期。三、交易雙方名稱及地址或統一編號。四、交易內容及金額。內部憑證由商業根據事實及金額自行製存。」根據上述條文可知,外來與對外憑證的法定應記載事項明確包含了憑證名稱、統一編號,以及交易內容及金額。至於人員核章部分,法條僅要求由開具人簽名或蓋章,並未將負責人姓名列為應記載事項。因此,負責人姓名不屬於規定之應記載事項,選項A為錯誤敘述,故為本題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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