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09年
[建築師] 營建法規與實務
第 28 題
依建築法、都市計畫法及區域計畫法的規定,有關依建築法實施建築管理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都市計畫範圍內土地實施建築管理之法定起始日,依都市計畫法第 $40$ 條規定,係為當地都市計畫發布實施之日期
- B 區域計畫範圍內土地實施建築管理之法定起始日,依實施區域計畫地區建築管理辦法第 $2$ 條規定,係為當地區域計畫發布實施之日期
- C 不論位於實施都市計畫地區、實施區域計畫地區或經內政部指定地區,要於實施建築管理之法定起始日前已建造完成者,即為建築法所稱之合法建築物
- D 不論是否位於實施都市計畫地區、實施區域計畫地區或經內政部指定地區,屬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或公有建築物者,均應實施建築管理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個大範圍的「國土藍圖」剛發布時,裡面可能包含了森林、農田或尚未開發的荒地。如果所有具體的建築管制(如領取建照)要立即在這麼廣大的範圍同步生效,基層行政機關是否有足夠的人力即時應對?還是通常會透過另一道「指定區域與日期」的程序來分階段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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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準辨識出選項 (B) 的細微錯誤,代表你對行政法規的「生效起始點」有著非常敏銳的觀察力。這類題目最容易讓人混淆,因為都市計畫與區域計畫的邏輯雖然相似,但在實務細節上卻有顯著的差異。
區域計畫建築管理的生效時點
在都市計畫區內,建築管理確實隨著計畫發布而生效;但對於區域計畫範圍(非都市土地)而言,由於土地範圍極廣,法律規定並非在「區域計畫」發布當日就全面實施建築管理。根據《實施區域計畫地區建築管理辦法》第 2 條,正確的程序是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配合區域計畫的進度,「分期分區」指定範圍,並報經內政部核定後另行公告。因此,管理起始日是看該「指定範圍之公告日」,而非計畫本身的發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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