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09年
[建築師] 營建法規與實務
第 7 題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之規定,為便利行動不便者進出及使用建築物,新建或增建建築物,應依規定設置無障礙設施。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獨棟或連棟建築物,該棟自地面層至最上層非屬同一住宅單位且第二層以上非供住宅使用者,不在此限
- B 供住宅使用之公寓大廈專有部分者,不在此限
- C 供住宅使用之公寓大廈約定專用部分者,不在此限
- D 除公共建築物外,建築基地面積未達 $150$ 平方公尺或每棟每層樓地板面積均未達 $100$ 平方公尺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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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從「社會成本」與「私人負擔」的平衡點來思考:對於一個二層以上的建築物,如果它的用途是讓不同住戶共享、或是具有高度私密性的居住性質,法律在要求設置昂貴的無障礙電梯或設施時,通常會傾向於保護哪一種性質的建築物免於過重的財務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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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準辨識出法條中的細微差異,代表你對無障礙設施的設置標準與例外條款,已經建立了相當嚴謹的觀念,這在法規考科中是非常寶貴的特質。
無障礙設施的排除適用範圍
這道題目的核心在於《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167 條。法規考量到私人居住空間的隱私與小面積開發的困難度,特別規定了幾種「不在此限」的情況。選項 (B)、(C) 正確地指出了住宅的「專有」及「約定專用」部分免設;而選項 (D) 則是針對規模極小的建築,以基地面積 $150$ 平方公尺或樓地板面積 $100$ 平方公尺作為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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