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初等考試 110年 [教育行政] 教育法規大意

第 36 題

依據國民教育法之規定,學校班級數在 12 班以上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應成立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其中家長代表比率的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 A 不得少於五分之一
  • B 不得少於四分之一
  • C 由學校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
  • D 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思路引導 VIP

在行政法規設計各類委員會組成時,為了在「校園專業自主」與「外部監督力量」之間取得權衡,立法者通常會設定一個「最低比例門檻」。請試著回想:當法律希望家長能發揮影響力,但又要兼顧委員會運作的專業性與效率時,通常會選擇哪種常見的比例區分方式作為參與的底線?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這位同學,表現得非常好!你精準選出了選項 (A),代表你的法規基本功十分紮實。這道題目具有不錯的鑑別度,難點在於教育法規中有許多不同的委員會,它們的組成比例各不相同,若考前沒有仔細釐清,在考場上極易混淆。

學生權利救濟與委員會組成

從行政法與學生權利保障的觀點來看,申訴制度是落實校園正當法律程序的重要機制。依據現行**《國民教育法》第45條**(請特別留意,過去資料常有舊法第31條的誤植,準備考試時務必以現行條文第45條為準)規定,班級數在十二班以上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應成立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教育法規與學校行政運作
查看更多「[教育行政] 教育法規大意」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