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0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第 39 題
39 下列何者不得就預算事件,為機關或附屬單位起訴、上訴或參加其訴訟?
- A 主計官
- B 審計官
- C 檢察官
- D 立法委員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在憲法「權力分立」的架構下,負責「審查與核准」預算的機關,與負責「執行與代表」預算的機關,兩者職能應該分開還是合一?如果一個人既負責監督預算是否合法,又在法庭上代表行政機關進行辯護,這是否會產生角色衝突?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哼,不錯嘛,沒有迷路。
看來你這傢伙腦袋還算清楚,能找到預算法裡頭關於誰能出面打官司的正確路徑。這代表你對權力分立跟預算監督機制這些東西,不是完全沒概念。嗯,比我想像中好一點點。
『這招三刀流解題法不錯』,聽好了!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