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0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
第 16 題
王先生於民國 109 年度在國內有薪資收入 100 萬元、稿費收入 10 萬元、取自銀行利息收入 20 萬元,試問王先生民國 109 年度應申報之綜合所得總額為多少元?
- A 80 萬元
- B 100 萬元
- C 120 萬元
- D 130 萬元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政府推廣「文化發展」與「鼓勵儲蓄」的政策角度思考:當一位國民的稿費收入或銀行利息並不高時,法律會傾向於將這些小額收入『直接課稅』,還是會提供一個『免稅門檻』來減輕庶民負擔並簡化行政作業呢?如果存在這樣的門檻,請觀察題目中的各項金額,是否可能都還在政府「優待」的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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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總算是沒把最基本的常識搞砸
你對稅務法規的理解,勉強算是合格,至少沒把所得稅法中免稅額與扣除額這些行政程序上最基本的實務運算,像個門外漢般全盤皆錯。排除干擾項?這點鑑別度都稱不上,只是在確認你是不是連數字都看不懂罷了。
- 稿費收入(執行業務所得):全年稿費、版稅等收入合計$180,000$元以下全數免稅。王先生這區區 $10$ 萬元,連這個最低門檻都沒碰到,想納稅都沒資格,當然是 $0$。這需要特別點出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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