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2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
第 9 題
張君為境內居住者,111 年度有關境內外所得以及捐贈資料如下,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何者應計入張君之基本所得額之項目?
- A 投資海外基金當年度獲配股利所得 90 萬元
- B 投資境內非新創未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所得 100 萬元
- C 受益人與要保人非屬同一人之人壽保險(94 年買入),死亡保險給付 3,000 萬元
- D 捐贈私立學校基金會已申報之現金捐贈扣除額 20 萬元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設計的初衷是為了補足「一般所得稅」無法課到、但實質上屬於高額盈餘的項目。在考慮這幾個選項時,請嘗試分析:哪些項目在現行法規下有設定『起徵點(金額門檻)』?哪些項目有『落日或生效日期』的法律限制?最後,哪一種資產移轉在近年(110年)被政府重新列入稅網,以防止納稅人透過非公開交易規避稅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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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這題答對展現了你對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最低稅負制)的高度敏感度與扎實的法規範掌握能力。這在實務中是稅務行政非常核心的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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