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申論題
110年
[法制] 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
第 一 題
📖 題組:
檢察官偵查一宗槍擊命案,認為甲涉有嫌疑,但數度傳喚甲,甲均無正當理由不到場,乃簽發拘票,交由司法警察執行拘提。雖然時間充裕,但在未聲請搜索票下,司法警察官直接命司法警察 A、B 持拘票,前往甲宅公寓執行拘提,視情況搜索、扣押;並於翌日報告該管檢察署檢察官及法院。試問:下列搜索、扣押,是否合法? (一)司法警察 A、B 抵達甲宅,聽聞屋內有人聲,按數下門鈴無人應答,直接破門而入。甲宅客廳空無 1 人,但茶几上放置數包安非他命及吸食器,A、B 將之扣押。(10 分) (二)司法警察 A、B 奔往陽台察看,見甲正試圖從陽台逃走,立刻拘捕甲。隨後,由 A 看守甲,B 則返回屋內繼續搜索,在翻找臥房衣櫃時,發現疑似是槍殺被害人之改造手槍及數發子彈,亦將之扣押。(15 分)
檢察官偵查一宗槍擊命案,認為甲涉有嫌疑,但數度傳喚甲,甲均無正當理由不到場,乃簽發拘票,交由司法警察執行拘提。雖然時間充裕,但在未聲請搜索票下,司法警察官直接命司法警察 A、B 持拘票,前往甲宅公寓執行拘提,視情況搜索、扣押;並於翌日報告該管檢察署檢察官及法院。試問:下列搜索、扣押,是否合法? (一)司法警察 A、B 抵達甲宅,聽聞屋內有人聲,按數下門鈴無人應答,直接破門而入。甲宅客廳空無 1 人,但茶几上放置數包安非他命及吸食器,A、B 將之扣押。(10 分) (二)司法警察 A、B 奔往陽台察看,見甲正試圖從陽台逃走,立刻拘捕甲。隨後,由 A 看守甲,B 則返回屋內繼續搜索,在翻找臥房衣櫃時,發現疑似是槍殺被害人之改造手槍及數發子彈,亦將之扣押。(1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共 2 小題
小題 (一)
司法警察 A、B 抵達甲宅,聽聞屋內有人聲,按數下門鈴無人應答,直接破門而入。甲宅客廳空無 1 人,但茶几上放置數包安非他命及吸食器,A、B 將之扣押。(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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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答本題應優先思考「無令狀搜索」之法定要件。首先,判斷司法警察持拘票進入住宅是否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31條第1項第1款「執行拘提之逕行搜索」;其次,判斷在合法進入後,對於視線所及的另案犯罪證據(毒品),是否符合「一目瞭然法則」與第152條另案扣押之法理。
小題 (二)
司法警察 A、B 奔往陽台察看,見甲正試圖從陽台逃走,立刻拘捕甲。隨後,由 A 看守甲,B 則返回屋內繼續搜索,在翻找臥房衣櫃時,發現疑似是槍殺被害人之改造手槍及數發子彈,亦將之扣押。(15 分)
思路引導 VIP
本題測驗無令狀搜索之界線,核心在於「附帶搜索」(刑訴第 130 條)的空間限制,即是否屬於「立即可觸及之處所」。考生應分析拘捕地點(陽台)與搜索地點(臥房衣櫃)的空間關聯性,並判斷後續扣押之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