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申論題
110年
[環保技術] 環境影響評估技術
第 四 題
四、過去多數自辦農村社區土地(或自辦市地)重劃案進行環境影響評估時,因為自辦重劃之特性,通常各地主會在重劃完成後(環評已通過),才依據土地分配結果及各自需求進行相關建築量體及型式之規劃、設計及建造,因此在環評階段時,環境影響說明書撰寫內容中常常會出現「施工期間之工程施作項目只包括:整地及相關公共設施設置等工程項目」,並未將相關的建築主體之施工及營運納入考量及評估,因此環境影響說明書中施工期間之影響評估內容,也僅針對整地及相關公共設施設置等工程之影響加以評估,若是如此,在環評的程序中會產生那些嚴重的問題?評估內容應該如何修正及補充?(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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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對於『環評整體評估原則』與『開發行為切割』的實務審查敏銳度。答題時應先依《環評法》精神點出此舉將導致『營運期污染漏估』與『環境承載力失控』的問題,接著依據《作業準則》提出『最大開發情境(Worst-case Scenario)模擬』與『總量管制』等具體修正與補充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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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此情形涉及實務上常見之「開發行為切割」與「環境影響評估不完整」之缺失,嚴重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對於開發行為應進行「整體、綜合評估」之立法精神與預防原則。 【論述】 一、 在環評程序中產生的嚴重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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