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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四等申論題 110年 [地政] 土地法規概要(包括土地登記)

第 四 題

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第 3 條規定,所指危險及老舊建築物之適用範圍為何?試說明之。(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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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危老條例適用範圍」,應立刻聯想到該條例第3條的三大層次:(1)大前提要件(都市計畫區、非歷史建築、合法建物);(2)核心要件(三款:限期拆除、結構未達最低等級、屋齡30年+耐震不足+無電梯或改善無效益);(3)例外與擴充規定(合併鄰地之修法放寬與舊案過渡條款)。作答時務必層次分明地臚列法規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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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下稱本條例)之立法旨意,在於因應潛在災害風險,加速都市計畫範圍內危險及老舊建築物之重建,以改善居住環境並提升建築安全。依本條例第3條規定,其適用範圍與相關要件說明如下: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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