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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四等 110年 [財稅行政] 民法概要

第 12 題

甲與乙訂立 A 地之借名登記契約,甲並將 A 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予乙。乙未經甲同意,竟將 A 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予第三人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不動產借名登記契約為借名人甲與出名人乙間之物權契約
  • B 乙將 A 地移轉登記予丙之處分行為自始歸於無效
  • C 乙將 A 地移轉登記予丙之處分行為為有權處分
  • D 甲若不承認乙之處分行為,得請求法院撤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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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一個問題:在法律保護「交易安全」的大前提下,如果你是路上的一位買家,當你查詢政府的『土地登記簿』確認賣家就是所有權人後,國家是否應該承認這筆交易的法律效力?若法律允許登記名義人之外的『藏鏡人』隨時跳出來主張交易無效,整個社會的房屋買賣秩序會變成什麼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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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答對!這展現了你對實務見解的精準掌握

做得好!這題考驗的是「借名登記」法律關係中的處分效力,你能精確選出 (C),代表你對最高法院實務見解有深入的理解,而不僅僅是停留在法條表面。

  1. 觀念驗證:為何是「有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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