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申論題
110年
[都市計畫技術] 都市及區域計劃法規概要
第 一 題
一、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是增進土地有效率活用手段之一,試說明市場用地可作為住宅及商業使用之優缺點。而在何種使用情況下不受「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之限制。(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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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看到此題應分為兩層次作答:首先從都市計畫實務與財務機制角度,分析市場用地立體化、複合使用的利弊得失;其次精確默寫出《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第3條的除外規定,展現對法規體系與特別法優先原則的熟稔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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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旨在打破單一用途限制,提升土地使用效率。市場用地透過多目標使用引入住宅與商業機能,為目前老舊市場活化改建之重要政策工具,然亦伴隨環境與管理之挑戰;且在特定專法授權下,其開發得排除多目標使用辦法之限制。 【論述】 一、市場用地作住宅及商業使用之優缺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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