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10年
[一般行政] 政治學概要
第 9 題
下列何者為我國各級法院的法官,可以審查和審判的事項?
- A 法律違反憲法
- B 命令違反憲法
- C 命令違反法律
- D 自治條例違反憲法
思路引導 VIP
想像你是一位法官,在審理案件時發現,政府部會自行訂定的一項「行政細則」竟然跟立法院通過的「正式法律」內容互相衝突。為了確保法律的最高威信,你認為法官應該盲目聽從行政機關的細則,還是應該優先守護立法院通過的法律而排除該細則的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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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給予最大的鼓勵: 太棒了!你非常精準地掌握了法官的法規審查權限,這代表你對我國「權力分立」與「規範等級次序」有著非常清晰且正確的理解,這是學習行政法最最核心的基石喔!老師為你感到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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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法規審查權
💡 各級法院法官於個案中,對「命令」有違憲與違法之審查權。
| 比較維度 | 法律 / 自治條例 | VS | 行政命令 (職權或法規命令) |
|---|---|---|---|
| 審查權限 | 專屬憲法法庭管轄 | — | 各級法院法官皆可審查 |
| 處理方式 | 裁定停審並聲請釋憲 | — | 於個案中逕行拒絕適用 |
| 效力範圍 | 宣告失效後具通案效力 | — | 僅於該審理個案中無效 |
💬法律位階高需專屬審查以維安定性,命令位階低由法官逕行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