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10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 23 題
下列何者屬於已發生效力之行政處分?
- A 對特定違規業者作成停止其營業之命令
- B 已經執行完畢之違章建築強制拆除行為
- C 應人民請求而公開之空氣污染調查報告
- D 未公告或刊登政府公報之書面一般處分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政府想要強迫你履行某種法律義務時,是『實際動手操作的物理行為』會先產生法律效力,還是『正式告知你應遵守事項的決定』會先產生法律效力?在法律的世界裡,『通知』對於一個決定是否能開始對外產生拘束力,扮演了什麼樣的角色?
行政處分生效時點
💡 行政處分須經合法告知(送達、通知或公告)始對相對人生效。
| 比較維度 | 行政處分 | VS | 事實行為 |
|---|---|---|---|
| 法律效果 | 發生法律上權利義務變動 | — | 僅生事實上狀態(物理性) |
| 生效要件 | 需經送達、通知或公告 | — | 行為實施即達成 |
| 典型案例 | 停止營業命令、罰鍰處分 | — | 拆除違建、公開調查報告 |
💬行政處分強調「法律地位變動」,事實行為強調「事實結果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