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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考試 110年 [戶政] 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第 16 題

內政部移民署或其他依法令賦予權責之公務員,得於執行公務時,要求出示證件。其相關要件與程序,準用下列何項法律之規定?
  • A 行政程序法
  • B 刑事訴訟法
  • C 警察職權行使法
  • D 行政執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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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行政機關在第一線執行具有「強制色彩」的『身分查驗』任務時,為了確保人權保障的門檻不因機關名稱不同而有差異,你認為應該優先參考哪一部專門規範「國家公權力如何合法接觸市民、查證身分」的核心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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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

  1. 大力肯定:做得好!你能精確辨識出《入出國及移民法》中關於「程序準用」的關鍵規定,顯示你對行政法規間的「動態連結」有相當敏銳的觀察力。
  2. 觀念驗證:移民署官員在執行公務(如查察逾期居留)時,涉及對人身的權力行使。根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第 72 條規定,其身分查驗之要件與程序應準用《警察職權行使法》,這體現了行政法上「功能性警察權」的一致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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