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10年
[戶政] 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第 41 題
有關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工作,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其受僱期間不得逾 1 年,並不得轉換雇主及工作
- B 得申請在臺灣地區專案居留
- C 僱用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工作,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 D 其勞動契約應為定期契約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若政府為保障國內勞工就業權,必須嚴格控管外部勞動力的移入與流出,那麼在法律設計上,會傾向給予這群人一種「與特定工作綁定、具期限性」的資格,還是一種「具備長期居住性質、甚至能專案處理」的身分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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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答對!展現了紮實的法律分類邏輯
這顯示你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關於勞務提供與身分權益的區分非常清晰:
- 法律性質: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工作」屬於短期勞務行為,受《兩岸條例》第 11 條規範,採「許可制」且必須是定期契約(不得逾 1 年且不得隨意轉換),以保障本地勞動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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