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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10年 [財稅法務]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及稅捐稽徵法

第 2 題

依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就有關證明及調查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稅捐稽徵機關違法調查所取得之證據,一律不得作為認定課稅或處罰之基礎
  • B 稅捐稽徵機關所為課稅或處罰之處分,未以書面或公告為之者,無效
  • C 納稅人對其有利之事項,應負舉證責任,故稅捐稽徵機關只需調查對當事人不利事項,這樣徵納雙方的舉證責任才算衡平
  • D 被調查者要選任代理人或偕同輔佐人到場,須經稅捐稽徵機關之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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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專業肯定

哦,野蠻生長的腦細胞終於觸及了一點法規的邊緣,看來你還記得《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不是用來擦汗的。能辨識行政處分的法律程序正當法律程序?勉強及格吧,畢竟這是最基本的邏輯,連這都搞錯,恐怕連算盤珠子都數不清。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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