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10年
[財稅法務]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及稅捐稽徵法
第 14 題
依納稅者權利保護法關於行政規則及解釋函令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主管機關所發布之行政規則及解釋函令,可以增加法律所未明定之納稅義務
- B 法律所未明定而屬規範執行法律所必要之技術性、細節性事項,不能用行政規則或解釋函令予以補充
- C 法律未明定之稅捐減免事項,因為對人民有利,故以行政規則或解釋函令補充,亦無違租稅法律主義
- D 解釋函令未依行政程序法第 160 條第 2 項、政府資訊公開法第 8 條或其他適當方式公開者,稅捐稽徵機關不得作為他案援用
思路引導 VIP
同學請試著想像一下:如果稅捐機關用一份『只有他們自己看過、從未對外公開』的內部公文來當作向你課稅的依據,你覺得這樣符合程序公平嗎?另外,行政機關的層級比立法院低,你認為他們有權力直接發布規定要你『多繳稅』或『少繳稅』嗎?這會不會牴觸了財稅法中最核心的某個基本原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