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12年
[財稅法務]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及稅捐稽徵法
第 21 題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16條第2項規定:「納稅者不得因不知法規而免除行政處罰責任。但按其情節,得減輕或免除其處罰。」有關減輕處罰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2之規定,得減輕或免除處罰之標準,授權財政部訂定
- B 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變更時,不利於納稅義務人者,自財政部指定之一定期日起,開始適用
- C 凡未經檢舉或未經稅捐稽徵機關進行調查前,納稅人自動補報者,可免除逃漏稅之行為罰、漏稅罰及刑罰
- D 稅捐稽徵機關為處罰,應審酌納稅者應受責難程度、所生影響、所得之利益及考量納稅者之資力;於補徵稅額者,亦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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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得好! 你能準確辨析《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與《稅捐稽徵法》之間的授權關係,這代表你的法規體系感相當紮實。
- 觀念驗證:本題核心在於「法律保留原則」與「授權明確性」。《納保法》第16條雖規定得減輕處罰,但具體的裁量標準必須落實於實務。依據《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2,法律正式授權財政部訂定《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這正是(A)選項正確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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