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10年
[財稅行政] 會計學
第 1 題
甲公司於 $X1$ 年初移轉一建築物之控制將其以 $$400,000$ 出售,當時該建築物之帳面金額為 $$300,000$,公允價值為 $$500,000$,甲公司同時即簽訂 $5$ 年期租約租回該建築物。租約約定自 $X1$ 年底起每年底支付租金 $$30,000$,甲公司確定租賃隱含利率為 $5%$。甲公司對此售後租回交易應認列之建築物移轉利益為(答案四捨五入至元):
- A $$51,954$
- B $$64,942$
- C $$91,954$
- D $$108,046$
思路引導 VIP
當一個資產被賣出卻又立刻租回來繼續使用時,從經濟實質的角度來看,我們是真的把這項資產「完全地」移轉給對方了嗎?如果我們還保留了部分的使用權,那麼在會計認列上,應該把帳面上所有的增值都當作獲利,還是應該只認列那個「真正交給別人的部分」?請試著從「權利移轉比例」的角度去思考計算的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