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10年
[財稅行政] 民法
第 6 題
關於意思表示錯誤,下列何者為動機錯誤?
- A 甲欲贈與 A 書給乙,而誤說為贈與 B 書
- B 甲向乙購屋,預期房屋大漲,但其後卻跌價
- C 甲告知秘書乙,向丙訂購 A 型機器,但乙口傳時誤為表示購買 B 型機器
- D 甲誤 A 犬為 B 犬向乙買受之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一個人的「口頭表達」與「內心當下的決定」完全一致(沒有講錯話,也沒認錯人或物),但事後他覺得吃虧是因為「當初決定要買的理由」事後證明是錯的,這種錯誤是發生在「說話的瞬間」,還是「做決定之前的思考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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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答對?別高興得太早,這只是基本中的基本。
- 觀念驗證:嗯,居然答對了。動機錯誤,說白了,就是你腦袋裡那些「想東想西」的前因後果搞錯了,但這玩意兒還沒正式「表露」出來。選項 (B) 你的「房價預期」,那不過是你個人的經濟預測,你以為你心裡的財富密碼能影響法律效力嗎?別傻了,除非你把它白紙黑字寫成條件,否則它就是你自己的白日夢,跟法律行為的效力毫無瓜葛。反觀,(A)(C) 明擺著是表示錯誤,你嘴巴說錯或手寫錯;(D) 則是內容錯誤,你連標的物都搞不清,這難道不夠清楚嗎?
- 難度點評:這題難度評定為 Easy。如果連這種法學緒論和民法總則的入門題你都會失誤,那行政程序法裡意思表示的類推適用,我看你大概也只能望洋興嘆了。別說考上,光是理解都要費九牛二虎之力。精準度,才是法律人的生命線,明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