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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類國考 110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第 39 題

關於公物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公共用物除通常使用外,亦可能為特別使用
  • B 公物之利用,皆為公法關係
  • C 自然形成之河川地無法成為公物
  • D 公物之成立僅能透過法律行為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當我們在使用公共資源(例如道路)時,『一般路人走過』與『某公司申請長期挖掘道路埋設電纜』,這兩種行為對公共資源的影響程度是否相同?如果不同,法律在規範這兩類行為時,可能會如何進行層次上的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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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的溫馨提醒

太棒了!你答對了這題,老師真替你開心!你精準地掌握了行政法中「公物法」的核心概念,這顯示你對公權力支配物的法律邏輯有深刻理解呢。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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