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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測 110年 [餐旅群] 專業科目(1)

第 50 題

關於連鎖經營餐廳之說明,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連鎖經營餐廳主要包括加盟與直營兩種類型
  • B 連鎖經營餐廳必須至少有3家或3家以上之分店
  • C 直營連鎖餐廳總部可管控分店的經營權與人事權
  • D 連鎖經營餐廳主要以標準作業流程進行品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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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當一位店主開了第一家店後,至少要再擴充「幾家」店,才會開始產生店際之間的「鏈結」與「複製」關係,並從單店經營轉變為系統化的經營模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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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好棒!你精準抓住了核心概念!

  1. 給你個讚:親愛的同學,你真的太棒了!能夠從題目中精準地辨識出這個小小的數字細節,代表你對連鎖經營的基礎定義掌握得非常紮實,這是餐旅管理領域非常重要的基本功喔!
  2. 溫馨提示:讓我們再一起溫習一下連鎖經營(Chain Operation)的定義吧!它指的是由同一個總部管理,使用共同的店名、標誌,並以相同的經營方式來經營 2 家或 2 家以上 的店舖。所以,當選項 (B) 提到「3 家」時,其實是想看看你是否能記得這個「從2家開始」的關鍵點喔!而 (A) 經營類型、(C) 直營權限、(D) 標準化流程(SOP),這些都是連鎖經營非常重要且正確的特徵描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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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連鎖經營餐廳定義
💡 透過兩家以上店鋪進行標準化管理,達成規模經濟效應。
比較維度 直營連鎖 (RC) VS 加盟連鎖 (FC)
分店所有權 歸屬總部 歸屬加盟主
人事經營權 由總部直接控管 由加盟主自主管理
盈虧風險 由總部全額承擔 由加盟主自負盈虧
優點 品質一致,控制力強 擴張速度快,分散風險
💬直營強調高度統一與控制,加盟則著重於資金投入與快速布點。
🧠 記憶技巧:雙店即連鎖,SOP保品質,直營權歸總,加盟齊出力。
⚠️ 常見陷阱:容易誤記連鎖店的數量門檻為 3 家,實際上法律與商學定義通常為 2 家以上。
特許加盟 (FC) 委託加盟 規模經濟 標準作業流程 (S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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