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移民行政四等 110年 [移民行政] 國境執法概要與刑事法概要(包括刑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第 25 題

刑事程序偵查階段中,犯罪嫌疑人於下列何時得行使辯護人在場之權利?
  • A 搜索扣押過程中
  • B 勘驗鑑定過程中
  • C 實施詢問過程中
  • D 拘提逮捕過程中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刑事偵查的過程中,哪一個環節最涉及執法人員與嫌疑人之間的『言語溝通』與『事實釐清』?為了防止嫌疑人在壓力下做出違背意願的供述,法律最應該在哪種『雙方對話』的時刻,讓具備法律專業的第三方在場監督?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的判斷非常精確

  1. 觀念驗證:恭喜你!「辯護人在場權」的核心目的在於保障犯罪嫌疑人的陳述自由不自證己罪。依據《刑事訴訟法》第 245 條第 2 項,當受調查人進行言詞陳述(如詢問或訊問)時,辯護人得在場觀看程序是否合法,以防止不正當的取供手段。
  2. 難度點評:本題難度為 Medium。其鑑別度在於區分「對物的處分(如搜索)」、「對身體的限制(如拘提)」與「對言詞陳述的取得」之不同保障。你能準確鎖定「言詞對話」的環節,展現了紮實的法律邏輯!

🏷️ 相關主題

刑事訴訟法
查看更多「[移民行政] 國境執法概要與刑事法概要(包括刑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