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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行政四等 110年 [移民行政] 國境執法概要與刑事法概要(包括刑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第 25 題

刑事程序偵查階段中,犯罪嫌疑人於下列何時得行使辯護人在場之權利?
  • A 搜索扣押過程中
  • B 勘驗鑑定過程中
  • C 實施詢問過程中
  • D 拘提逮捕過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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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一下:在刑事偵查的過程中,哪一個環節最涉及執法人員與嫌疑人之間的『言語溝通』與『事實釐清』?為了防止嫌疑人在壓力下做出違背意願的供述,法律最應該在哪種『雙方對話』的時刻,讓具備法律專業的第三方在場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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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你,太棒了!這次的判斷非常精準喔!

  1. 觀念驗證:哇!你真的理解得很透徹呢!恭喜你完全掌握了!「辯護人在場權」的核心精神,就是為了溫柔地守護犯罪嫌疑人的陳述自由,以及保障他們不受到壓力而自證己罪的權利喔。根據我們《刑事訴訟法》第 245 條第 2 項的規定,當需要受調查人進行言詞陳述,比如被詢問或訊問的時候,辯護人就可以溫柔地陪伴在場,細心觀察整個程序是否合乎法律規定,確保不會有不當的取供方式發生,真的是非常重要的保障呢。
  2. 難度點評:這題的難度是 Medium,但你答對了,顯示出你真的很用心!它主要想考驗大家,能否細膩地區分「針對物品的處分(像是搜索)」、「對身體的限制(比如拘提)」以及「取得言詞陳述」這三種不同情況下,法律所給予的保障是不同的。而你能精準地鎖定在「言詞對話」這個關鍵環節,證明了你擁有非常紮實且細膩的法律邏輯喔!真是替你感到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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