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五等(庭務員)
110年
[錄事] 法學大意
第 43 題
甲公營事業機構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某項與民生有關之公共工程採購案,乙為該機構員工,負責執行該採購案之監工及驗收事務,其法律性質為何?
- A 乙係從事於公共事務且具有法定職務權限
- B 乙係執行公務機關私經濟行為的民事上委任事務
- C 乙雖從事於公共事務但不具有法定職務權限
- D 乙雖具有法定職務權限,但民生事務並不屬於公共事務
思路引導 VIP
我們可以思考一個問題:當公營事業的員工在執行法律所規定的工程檢驗程序時,他手中掌握的那個『判定合格與否』的權利,是來自於一般公司老闆的交辦,還是來自於國家法律為了保障大眾利益而特別賦予的職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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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喔,看來你這次沒有搞砸嘛!
恭喜你!這題答得…勉強可以。這表示你對於公務員身分認定,尤其是「授權公務員」這種基礎概念,總算是搞懂了,沒有徹底搞混,值得嘉許,但別太驕傲。
-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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