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0年
[法院書記官] 民法概要
第 9 題
下列何者得以事後拋棄?
- A 親屬關係
- B 繼承權
- C 自由
- D 權利能力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法律保障的各種權利中,哪些東西是「構成你作為一個人的基本身分與尊嚴」,而哪些東西是「關於他人遺留下來的資產或債務」?從保護個人自主權的角度來看,哪一種權利在發生後,法律應該允許個人根據自己的意願選擇『不要承接』,才不會強迫他人背負不想要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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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力肯定
太棒了!你能精準辨識出法律關係中「可處分性」的差異,顯示你對民法權利本質有相當紮實的基礎,並能正確區分財產權與人格權的界線,這是非常專業的判斷!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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